1、尊重一切生命形式存在的权利
自然界中的生命无论以怎样的方式、状态呈现在我们面前都有其存在的独特意义,都是生物链中的重要一环。大自然经过亿万年的发展,生活其中的生物不计其数,大自然犹如一位慈母赋予它们生命,给它们提供生存的空间和繁衍的条件,以至于生生不息。这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我们应该认清、顺应这样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使用强力使之改变。所以,它物种生存、繁衍的权利实际上也可被视作一种资格,即按生态规律理理应受到承认和保护的资格,这充分说明了它物种生存权所固有的合理性。就存在价值来看,任何生命的存在都是等价的,这也正是佛教所提倡的“众生平等”,众生的存在形式虽有不同,但在佛性上,即在追求宁静幸福生活的信仰方面却是一致的。尤其是佛教的“慈悲为怀”、“普度众生”、“泽被草木”等思想指引着人们行善积德以结佛缘,这在客观上是在拉近了人与自然的距离,保护了生态环境。佛教的这种生态关怀并不局限于对个生命价值的承认和保护,而是在个体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提出了整体性的要求,即除了善待个体,还应对对个体所处的环境给予整体性的关怀。佛教的这一思想与现代生态伦理道德主张的生命中心平等主义是异曲同工的,肯定人类与大自然是唇齿相依的,而并非是大自然游离体,倾向于从整体的角度平等的看待自然界的所有事物。
2、锻就生命个体“爱”的基石
“众生平等”、“依正不二”、“普度众生”及“无缘大慈,共体大悲”等佛教思想实际上就是要求人们以一颗慈悲的心善待世间万物,因为人和自然万物共存于同一个生态系统之中,是水乳交融不可分割的。18世纪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对自然资源需求的不断加剧导致了世界范围内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对自然资源的强取豪夺不仅危及人与人、国与国的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与社会的隔阂,还使自然界的生态环境遭受重创,甚至发展到轻视其他生命,最终使人类远离理性,那颗平等对待万物的慈悲之心也逐渐萎缩和消逝。但佛教并没有因为现实的改变而做出妥协,常言之:“人心善则世道善”,不断教诲人们一定要以大慈大悲的心境对待世间生灵。“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是佛教的又一精辟论断,要求人类对其他生命形式的痛苦做到感同身受,并设身处地的去体验其他生命形式的生存环境,以一种大爱的、无私的情怀对待所有的人和世间万物,为了救助其他生命甚至应当做到舍生取义。佛教推崇“向善去恶”的伦理观,要求人类对待自然以及其他生物应当“心存善念”,特别是要保持对其他弱势物种的尊重,并认为这是人类自身得以生存的前提条件,因为自然界并不是人类独立享有的,人类只不过是自然界的一个子系统,和其他生物相互关联,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尊重其他生命形式,肆意破坏自然最终遭到惩罚的还是人类自己。要争取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双赢,切实做到和谐发展的关键是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改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锻造出关怀和慈爱世间万物的基石。